工作底稿中的平衡关系:
(1)、资产负债表部分,期初数+或-调整分录=期末数,调整分录的借方合计数=贷方合计数 (2)、损益表部分,各科目的调整分录=本期发生数,调整分录的借方合计数=贷方合计数 (3)、现金流量表部分,调整分录的借方合计数=贷方合计数 正附表之间的平衡关系: (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正表与附表相等,均等于货币资金期末数-期初数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正表与附表相等 (3)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等于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数减去期初数。 (4)、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等于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数减去期初数。 (5)、未付现费用一般应等于该科目的贷方累计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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