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雪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有A、B两个备选固定资产投资方案(寿命15年,设备专用),投资额分别为230万元和370万元,年均直接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8%和22%,资本市场平均收益率为16%,两方案的税率分别为33%和16.5%。根据市场分析,方案A、B的有效期分别为15年和10年,折旧率为10%,期满方案B的设备可变卖75万元,年均直接纳税成本大致相同。
案例
年均应纳税收益额:
370*22%=81.4万元
应纳所得税:
81.4*16.5%=13.431万元
税后利润:
81.4-13.431=67.969万元
纳税金额与税后利润的比值
13.431/67.969=0.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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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应纳税收益额:
230*18%=41.4万元
应纳所得税:
41.4*33%=13.662万元
税后利润:
41.4-13.662=27.738万元
纳税金额与税后利润的比值
13.662/27.738=0.4925 |
若单纯从1-5年账面反映的各方案情况看,方案B的投资效果大大高于方案A。但是,如果将该方案的机会成本考虑进来,则会得出不同的结果:
(1)方案A比方案B的投资额少140万元,如果将其加以合理利用,每年可为A方案带来140*16%=22.4万元的税前利润,或者得到15.008万元的税后利润,使其年均税后利润总 额达到42.746万元,从而使两方案1至5年年均的税后利润差距缩小大约25万元.
(2)年金现值计算: